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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山东青岛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,明确在城镇租赁房屋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和居住登记的人员,本人及其配偶在青岛无合法产权房屋的,在房屋租赁期间可以申请集体户落户。
阅读原文 政策法规 微信公众平台 2023.11.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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