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天十条最优价值的化工行业资讯
微信扫一扫快速分享
12月27日,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规划自然资源委、市财政局四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新供住宅项目配建公租房、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通知》,其中明确各区在新供商品住房、安置房等项目中,每年按项目住宅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配建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,其中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。
阅读原文 政策 华北地区 中房网 2021.12.28
相关新闻